透视侵权:作者的权益何时得到等到保证?(修改版) - 河间石·眼睛 - 河间石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0 次) 时间:2001-11-14 11:05:01 来源:河间石 (河间石) 原创-IT

透视侵权:作者的权益何时得到等到保证?

扁豆发来QQ,上面是一个地址,还有一句话:“你去看看吧。”我把地址输入地址栏,见是来科思网站发布的一篇扁豆新写的文章,叫做《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不过在这里,名字改成了《网络媒体起来了 平面媒体就要死掉吗?》,而且署名也成了“千龙新闻网”。这篇文章是昨天扁豆在千龙新闻网的IT茶房发布的文章,随即被千龙网采用,当时扁豆还叫我们去看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转载到了来科思。
扁豆问我:“你生气吗?”我说,“生气!”当然生气了,给作者的作品署名是每一个作者都应该得到的最基本的权利,不论你转自何方,这点是无可置疑的!
很快,我在扁豆的这篇文章下面发现了一篇我的文章,也和这篇文章一样,是被来科思转载来的,下面署的都不是自己的名字。同时被发现的还有别的朋友的文章。

查询

生气之余,扁豆把电话打到了千龙(在来科思网站中,发现只有联系的E-mail),千龙的工作人员一开始否认和来科思网站有转载文章的协议,过了一会儿又打来电话承认有这方面的协议。我们随后在“IT茶房”的网友疑难问题查阅页中发现了这么一段说明:
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千龙新闻网拥有该文章的优先使用权,其它媒体禁止肆意转载(发表后,作者默认同意可以由我们的合作媒体使用,不过应该在转载位置注明文章作者)。
就在千龙的论坛中,有反盗稿沙龙。千龙说,这件事情可以自己去和来科思方面协商。因为:“沙龙是另外一边在管,不方便。”也可以和沈阳联系, “沈阳正在准备告来科思呢。”反盗稿沙龙就是由沈阳负责的。电话中,扁豆还问了一些别的问题,都是与文章被盗用有关,但千龙的答复都不是很满意。与其说是答复,不如说是推脱。
放下电话,扁豆又回到来科思网站,在上面,扁豆也发现了一段文字:
对于侵害知识产权相关损害赔偿的要求,来科思亚洲的政策是迅速回应。来科思亚洲将立即处理、 调查宣称侵犯知识产权的通知,并依据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定,采取适当措施。
看到这里,扁豆给来科思网站发了一封质询的邮件。但是,来科思并没有如他们所写的那样迅速回应 “来科思没理睬我!”扁豆说。从扁豆给来科思发信到现在,已经过半个多月了,直到现在,来科思也没给扁豆任何回应。

现状

扁豆是一个新近在各大BBS和写作论坛上冒起的后起之秀。人气在一段时间里迅速窜升。但扁豆的事情在网上已经是多如牛毛了。有句话叫做“上了网的作品就没有版权”是一点没有错的。不仅是扁豆,前不久,我在网上做了一次搜索,发现自己的很多文章也被别的网站盗用,而且,连其中的错字都一字不动地直接拷贝过去,显然网站的编辑没费任何的编辑工夫。接下来的时间里,换了多种搜索方法和搜索工具之后,我对旁边的朋友摇了摇头,因为“凡是我写得稍微好点的东西都被人家用了,而且大多数没有得到我的同意!”我还记得当时那位朋友的模样是苦笑,他说他早就知道了。
在这些盗用文章的网站中,包括了中关村在线、硅谷动力等一些著名的网站,还有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如安徽的IT指南网站、中国宁波网、合肥的一家房地产网站等等。甚至在其中还发现了传统媒体的身影:《中国妇女报》在9月份采用了我的一篇时评,但并未得到我的同意!稍微好点的是《精品购物指南》,它在采用了我的一篇稿件后,在文章后面附了一句:“请本文作者和编辑部联系”。
在搜索过程中,我还发现了许多朋友的文章也被网站盗用了,当我告诉他们的时候,他们回答我的话和这位朋友的一样:“我早就知道了。”原来他们早就知道了,只是没和我说而已。原来他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只因为我是第一次发现所以才大惊小怪。
朋友们对我说,这样的情况太普遍了,没有哪一个网络写手或是作家的文章没有被盗用过的。看来这已经是整个业界的弊病,大家都已经麻木了。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在网上的作品就真的没有版权?

寻找答案

我不相信在网上的作品就真的没有版权。随即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开始了对律师的咨询。问题很简单,网上的作品也受法律保护吗?答案也很简单,网上的作品也是受着法律的保护。
我问律师:请问我发在Internet上的作品被一些网站转发,我可以向他们索取稿费吗?
律师回答我说: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所以,作品的作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稿酬。而且,如果你已经声明不得转载而对方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就转载的,还可以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
但是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呢?在这些网站中有几家网站注明了转载出处?反正到目前为止,我没能发现几家。即使是如来科思这样注明了转载出处的,却又把我们的名字给抹了去!至于稿费?那简直就别提了,反正扁豆和我以及其他的朋友被转载的东西也都不算少了,也没见谁收到过按有关规定支付的报酬!
我又问律师:那我应该怎样做呢?
律师回答说:具体的做法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付稿酬;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以上《解释》第一条:“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欺骗

在得到律师的肯定的答复之后,我开始与这些侵权网站进行了交涉。首先接触的是硅谷动力下的Egames游戏频道。它在今年7月份采用了我的一篇文章后,一直没有和我打招呼。我把质询的电话打了过去。一位编辑人员在接到电话后如是说:我们是和新浪签定了转载协议的。
回到经常发表作品的新浪,我看到这么一句声明:您在新浪论坛发表的作品,新浪网有权在网站内免费转载或引用。但新浪并没有给付作者任何稿酬,凭什么把别人的文章拿去做为和其他网站交换的砝码?
不过在给新浪的三个询问电话中,新浪相关部门的员工都否认了新浪和硅谷动力签有协议的说法,他们说:绝无此事!电话再打到硅谷动力时,那位编辑人员只好无奈地说,当时并没有和新浪签定文字协议,新浪方面否认了他也没办法来证明。
究竟是硅谷动力在撒谎?还是新浪在骗人?我们外人怎么能知道呢?但我知道的是中关村在线在骗人!中关村在线于今年9月份用了我的一篇文章,我去信询问。他们回答说:
很抱歉,这篇文章在转载之前没有经过您的同意,而且也无法和您进行确认工作,因为“×××”是笔名。为了不继续波及您的权利,我已经将文章删除。对您造成的影响,我深表遗憾。
但就在10月中旬,也就是他们回复说已经删除了那篇侵权文章的半个月之后,我还在中关村在线中看到了这篇文章!

网站的做法

与欺骗同时的还有置之不理。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又陆续给其它的各大网站发去了质询的信件,但出乎意料的是,直到现在我也没收到他们的回复!无奈中,我打了一个电话去其中一家网站询问。他们的一位编辑很如实的回答我:对此我们一般是不予理会的!
好一个不理会!但要是理会又是怎么样么?为此,我直接登上一家网站的门,以采访的名义问了他们老总几个这方面的问题,答案也让我大吃一惊。这位老总说:因为我们是全国著名的网站,所以有很多人把目光盯在我们的身上,企图获得这样那样的好处,当我们没有同意时,他们就在外面散布谣言,说我们侵权!
天!要知道,他们的网站当时正好盗用了我的一篇文章,而我还未向他们提出来。这一提,我岂不是成了“别有用心之人”了?而这个时候,他们正好因为大量盗用了别家网站的内容而被那家网站送上了法庭!
即便是有答复的网站,其中的理由要是你深究的话发现也是站不住脚。如硅谷动力那位编辑说和新浪签定了转载协议一样,有的网站之间的转载协议居然是口头的!于是就出现了像硅谷动力的编辑说“有”,而新浪的员工说“没有”的事情发生。还有一些过期的协议也在那里当成了挡箭牌。硅谷动力盗用的那篇文章同时又被别家网站转载,这家网站倒是和硅谷动力签有协议,但早在转载之前就已经到期了!
我问一家网站的编辑:你们在采用文章的时候和作者打招呼吗?还是在网上找好了先用了再说?如果因此有作者找来怎么办?
他的回答很直接:大多数(多到90%吧)是不会去管什么作者的。天下网站一大抄嘛!做的好看一点就在文章下面注明请作者和网站联系,但实际上谁没事老盯着自己的文章看看被哪个网站用了呢?真的去信联系了也未必有回音的。我们要是天天都要先和作者打了招呼再去用文章,那就不用做别的事了。再说了,我们网站没付过谁稿费!
这位编辑的话真是直接的可爱!一句“谁没事老盯着自己的文章看看被哪个网站用了呢?”道出了这些侵权网站的真实心理!是啊,谁没事老盯着自己的文章看看被哪个网站用了呢?要不是扁豆无意中的搜索,他也发现不了自己的文章被侵权!要不是我无意中的搜索,又怎么知道自己和朋友的文章被盗用呢?关键就是在这个“谁也不会没事就老盯着自己的文章看看被哪个网站用了”上面。而一句“我们网站没付过谁稿费”就更直接道出了这些网站的无赖嘴脸!
另外一位网站编辑的话也和上面他那位同行的话很相近。他说,其实我自己的文章也经常被人家盗用,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天下网站一大抄嘛!——别人做贼,奈何你也作贼?这居然也成了网站剽窃盗用的借口!

原因

一位朋友也从网站的角度找了找原因,他说:“首先是来源问题。网站每天需要更新大量的内容,新闻媒体的新闻稿只是内容来源的一部分,还有占有很大比重的频道内容也需要更新。网友来稿状况也不一定是稳定的,即使有些来稿,也未必都能用。那么怎么来凑足这些内容呢?只能上各大网站、BBS上找了。
其次,编辑的工作量问题。因为裁员的关系,现在许多网站都是由1-2个人负责一个频道,有的甚至是一个人做两到三个频道。每个频道每天的更新应该在20条内容以上,他们一天能和多少个作者取得联系来征得他们的授权?要记录多少人的联系方式?然后计算出他们每个人的稿费,交给财务审批、发送?更何况还有找不到的作者怎么办?在你做完这些工作后还更不更新网站了?那就还有一个文章入库的问题,需要多少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传统的做法,每天的工作是组稿(20篇左右)——联系作者——计算稿费——报交财务——文章编辑(你一天能编辑多少篇稿子?)——文章入库。恐怕再好的编辑也难以胜任吧?”
说到这里,他又问了我一句:“站在这个角度去想,你还那么气愤吗?”其实他本身就是一名多年的网站编辑,他自己也说:“我没觉得这种现状好,但我无力去改变什么。”
难道就真的无力去改变什么了吗?我不相信。我知道,不管一个借口再怎么冠冕堂皇,它终究是一个借口。借口就是借口,借口永远也站不住脚。
事情这样了,你会怎么做?我问扁豆。扁豆说,我能怎么样呢?去找来科思?他们的总部在上海,我还能去上海找他们吗?我有那时间和精力吗?
事情这样了,你会怎么做?我问一位朋友。朋友说,不管了,不就几篇文章吗?用就用了吧。
问到这里。我想也应该明白了为什么网络侵权会蔓延的这么厉害。作者自己的纵容就给网站的继续侵权留下了空间。
他们不肯道歉。不肯给付稿费。我该怎么办?我问律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律师说。
但是你最好首先能够证明你就是该作品的作者。你如何证明呢?在这个问题前,就有许多的人停住了脚步。我们可以来问问大家,有几个人在网站上的注册资料是详细真实的?恐怕回答的人语气中都没有太多的自信。在害怕个人资料被泄露出去的普遍担心下,许多网友的注册资料中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真实。
然后是取证。律师提供的意见是:你提取的证据要在公证处公正。等我们和侵权网站接触,他们早就一删了之,我们能获得多大的证据?还有朋友一开始就提到的在耗时耗力的官司中,我们赔得起这时间和精力吗?
还有其他许多种种担心。

写在最后

我要声明的是,以上提到的都是真实的事情,其中直接点名的网站都是我搜索到的侵权网站,并且在其中见到了我和朋友们(至少是我自己的)的被盗用的文章。而且这些文章,都没有得到我们的同意,哪怕是一声招呼。
文中提到的这些问题和回答也是事实。其中一些网站编辑的回答有他们E-mail为证。那次采访的一家网站的老总的回答因为时间长了,记录已经被删除,所以省去了他们的名字。但他们也是国内一家著名的网站。
而文中提到的种种事情和说法及理由,我相信大家都有比我更深刻的认识或是感触。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经常写东西的人,哪有文章不被盗用的呢?但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又能注意到有几桩关于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官司呢?我们越是容忍,就越造成了他们的侵犯。
就在文章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了一个好消息: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高票数通过《中国著作权法修正案》。在《修正案》中,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也有了相关规定。其中还增加了司法机关对侵权行为采取临时措施的规定,即诉前禁令。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可以先不起诉,而是直接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以避免打官司时取证困难或者赢得官司后却拿不到赔偿。
有了《修正案》的支持我们还担心什么?这时候,扁豆打来电话,告诉我说,他已经咨询好了律师,也已经保留并公正了所有的证据。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这些侵权的网站告上法庭!透视侵权:我们的权益何时得到等到保证?

扁豆发来QQ,上面是一个地址,还有一句话:“你去看看吧。”我把地址输入地址栏,见是来科思网站发布的一篇扁豆新写的文章,叫做《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不过在这里,名字改成了《网络媒体起来了 平面媒体就要死掉吗?》,而且署名也成了“千龙新闻网”。这篇文章是昨天扁豆在千龙新闻网的IT茶房发布的文章,随即被千龙网采用,当时扁豆还叫我们去看呢,没想到这么快就被转载到了来科思。
扁豆问我:“你生气吗?”我说,“生气!”当然生气了,给作者的作品署名是每一个作者都应该得到的最基本的权利,不论你转自何方,这点是无可置疑的!
很快,我在扁豆的这篇文章下面发现了一篇我的文章,也和这篇文章一样,是被来科思转载来的,下面署的都不是自己的名字。同时被发现的还有别的朋友的文章。

查询

生气之余,扁豆把电话打到了千龙(在来科思网站中,发现只有联系的E-mail),千龙的工作人员一开始否认和来科思网站有转载文章的协议,过了一会儿又打来电话承认有这方面的协议。我们随后在“IT茶房”的网友疑难问题查阅页中发现了这么一段说明:
版权归作者本人所有,千龙新闻网拥有该文章的优先使用权,其它媒体禁止肆意转载(发表后,作者默认同意可以由我们的合作媒体使用,不过应该在转载位置注明文章作者)。
就在千龙的论坛中,有反盗稿沙龙。千龙说,这件事情可以自己去和来科思方面协商。因为:“沙龙是另外一边在管,不方便。”也可以和沈阳联系, “沈阳正在准备告来科思呢。”反盗稿沙龙就是由沈阳负责的。电话中,扁豆还问了一些别的问题,都是与文章被盗用有关,但千龙的答复都不是很满意。与其说是答复,不如说是推脱。
放下电话,扁豆又回到来科思网站,在上面,扁豆也发现了一段文字:
对于侵害知识产权相关损害赔偿的要求,来科思亚洲的政策是迅速回应。来科思亚洲将立即处理、 调查宣称侵犯知识产权的通知,并依据相关的知识产权法规定,采取适当措施。
看到这里,扁豆给来科思网站发了一封质询的邮件。但是,来科思并没有如他们所写的那样迅速回应 “来科思没理睬我!”扁豆说。从扁豆给来科思发信到现在,已经过半个多月了,直到现在,来科思也没给扁豆任何回应。

现状

扁豆是一个新近在各大BBS和写作论坛上冒起的后起之秀。人气在一段时间里迅速窜升。但扁豆的事情在网上已经是多如牛毛了。有句话叫做“上了网的作品就没有版权”是一点没有错的。不仅是扁豆,前不久,我在网上做了一次搜索,发现自己的很多文章也被别的网站盗用,而且,连其中的错字都一字不动地直接拷贝过去,显然网站的编辑没费任何的编辑工夫。接下来的时间里,换了多种搜索方法和搜索工具之后,我对旁边的朋友摇了摇头,因为“凡是我写得稍微好点的东西都被人家用了,而且大多数没有得到我的同意!”我还记得当时那位朋友的模样是苦笑,他说他早就知道了。
在这些盗用文章的网站中,包括了中关村在线、硅谷动力等一些著名的网站,还有分散在全国各地的如安徽的IT指南网站、中国宁波网、合肥的一家房地产网站等等。甚至在其中还发现了传统媒体的身影:《中国妇女报》在9月份采用了我的一篇时评,但并未得到我的同意!稍微好点的是《精品购物指南》,它在采用了我的一篇稿件后,在文章后面附了一句:“请本文作者和编辑部联系”。
在搜索过程中,我还发现了许多朋友的文章也被网站盗用了,当我告诉他们的时候,他们回答我的话和这位朋友的一样:“我早就知道了。”原来他们早就知道了,只是没和我说而已。原来他们早就习以为常了,只因为我是第一次发现所以才大惊小怪。
朋友们对我说,这样的情况太普遍了,没有哪一个网络写手或是作家的文章没有被盗用过的。看来这已经是整个业界的弊病,大家都已经麻木了。为什么会这样?难道在网上的作品就真的没有版权?

寻找答案

我不相信在网上的作品就真的没有版权。随即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开始了对律师的咨询。问题很简单,网上的作品也受法律保护吗?答案也很简单,网上的作品也是受着法律的保护。
我问律师:请问我发在Internet上的作品被一些网站转发,我可以向他们索取稿费吗?
律师回答我说:可以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上载该作品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的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网站予以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网站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
所以,作品的作者,完全有权利要求对方支付稿酬。而且,如果你已经声明不得转载而对方没有征得你的同意就转载的,还可以追究对方的侵权责任。
但是真实情况是什么样的呢?在这些网站中有几家网站注明了转载出处?反正到目前为止,我没能发现几家。即使是如来科思这样注明了转载出处的,却又把我们的名字给抹了去!至于稿费?那简直就别提了,反正扁豆和我以及其他的朋友被转载的东西也都不算少了,也没见谁收到过按有关规定支付的报酬!
我又问律师:那我应该怎样做呢?
律师回答说:具体的做法是,先与对方协商,要求付稿酬;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以上《解释》第一条:“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

欺骗

在得到律师的肯定的答复之后,我开始与这些侵权网站进行了交涉。首先接触的是硅谷动力下的Egames游戏频道。它在今年7月份采用了我的一篇文章后,一直没有和我打招呼。我把质询的电话打了过去。一位编辑人员在接到电话后如是说:我们是和新浪签定了转载协议的。
回到经常发表作品的新浪,我看到这么一句声明:您在新浪论坛发表的作品,新浪网有权在网站内免费转载或引用。但新浪并没有给付作者任何稿酬,凭什么把别人的文章拿去做为和其他网站交换的砝码?
不过在给新浪的三个询问电话中,新浪相关部门的员工都否认了新浪和硅谷动力签有协议的说法,他们说:绝无此事!电话再打到硅谷动力时,那位编辑人员只好无奈地说,当时并没有和新浪签定文字协议,新浪方面否认了他也没办法来证明。
究竟是硅谷动力在撒谎?还是新浪在骗人?我们外人怎么能知道呢?但我知道的是中关村在线在骗人!中关村在线于今年9月份用了我的一篇文章,我去信询问。他们回答说:
很抱歉,这篇文章在转载之前没有经过您的同意,而且也无法和您进行确认工作,因为“×××”是笔名。为了不继续波及您的权利,我已经将文章删除。对您造成的影响,我深表遗憾。
但就在10月中旬,也就是他们回复说已经删除了那篇侵权文章的半个月之后,我还在中关村在线中看到了这篇文章!

网站的做法

与欺骗同时的还有置之不理。接下来的时间里,我又陆续给其它的各大网站发去了质询的信件,但出乎意料的是,直到现在我也没收到他们的回复!无奈中,我打了一个电话去其中一家网站询问。他们的一位编辑很如实的回答我:对此我们一般是不予理会的!
好一个不理会!但要是理会又是怎么样么?为此,我直接登上一家网站的门,以采访的名义问了他们老总几个这方面的问题,答案也让我大吃一惊。这位老总说:因为我们是全国著名的网站,所以有很多人把目光盯在我们的身上,企图获得这样那样的好处,当我们没有同意时,他们就在外面散布谣言,说我们侵权!
天!要知道,他们的网站当时正好盗用了我的一篇文章,而我还未向他们提出来。这一提,我岂不是成了“别有用心之人”了?而这个时候,他们正好因为大量盗用了别家网站的内容而被那家网站送上了法庭!
即便是有答复的网站,其中的理由要是你深究的话发现也是站不住脚。如硅谷动力那位编辑说和新浪签定了转载协议一样,有的网站之间的转载协议居然是口头的!于是就出现了像硅谷动力的编辑说“有”,而新浪的员工说“没有”的事情发生。还有一些过期的协议也在那里当成了挡箭牌。硅谷动力盗用的那篇文章同时又被别家网站转载,这家网站倒是和硅谷动力签有协议,但早在转载之前就已经到期了!
我问一家网站的编辑:你们在采用文章的时候和作者打招呼吗?还是在网上找好了先用了再说?如果因此有作者找来怎么办?
他的回答很直接:大多数(多到90%吧)是不会去管什么作者的。天下网站一大抄嘛!做的好看一点就在文章下面注明请作者和网站联系,但实际上谁没事老盯着自己的文章看看被哪个网站用了呢?真的去信联系了也未必有回音的。我们要是天天都要先和作者打了招呼再去用文章,那就不用做别的事了。再说了,我们网站没付过谁稿费!
这位编辑的话真是直接的可爱!一句“谁没事老盯着自己的文章看看被哪个网站用了呢?”道出了这些侵权网站的真实心理!是啊,谁没事老盯着自己的文章看看被哪个网站用了呢?要不是扁豆无意中的搜索,他也发现不了自己的文章被侵权!要不是我无意中的搜索,又怎么知道自己和朋友的文章被盗用呢?关键就是在这个“谁也不会没事就老盯着自己的文章看看被哪个网站用了”上面。而一句“我们网站没付过谁稿费”就更直接道出了这些网站的无赖嘴脸!
另外一位网站编辑的话也和上面他那位同行的话很相近。他说,其实我自己的文章也经常被人家盗用,这是没办法的事情——天下网站一大抄嘛!——别人做贼,奈何你也作贼?这居然也成了网站剽窃盗用的借口!

原因

一位朋友也从网站的角度找了找原因,他说:“首先是来源问题。网站每天需要更新大量的内容,新闻媒体的新闻稿只是内容来源的一部分,还有占有很大比重的频道内容也需要更新。网友来稿状况也不一定是稳定的,即使有些来稿,也未必都能用。那么怎么来凑足这些内容呢?只能上各大网站、BBS上找了。
其次,编辑的工作量问题。因为裁员的关系,现在许多网站都是由1-2个人负责一个频道,有的甚至是一个人做两到三个频道。每个频道每天的更新应该在20条内容以上,他们一天能和多少个作者取得联系来征得他们的授权?要记录多少人的联系方式?然后计算出他们每个人的稿费,交给财务审批、发送?更何况还有找不到的作者怎么办?在你做完这些工作后还更不更新网站了?那就还有一个文章入库的问题,需要多少时间?也就是说如果按照传统的做法,每天的工作是组稿(20篇左右)——联系作者——计算稿费——报交财务——文章编辑(你一天能编辑多少篇稿子?)——文章入库。恐怕再好的编辑也难以胜任吧?”
说到这里,他又问了我一句:“站在这个角度去想,你还那么气愤吗?”其实他本身就是一名多年的网站编辑,他自己也说:“我没觉得这种现状好,但我无力去改变什么。”
难道就真的无力去改变什么了吗?我不相信。我知道,不管一个借口再怎么冠冕堂皇,它终究是一个借口。借口就是借口,借口永远也站不住脚。
事情这样了,你会怎么做?我问扁豆。扁豆说,我能怎么样呢?去找来科思?他们的总部在上海,我还能去上海找他们吗?我有那时间和精力吗?
事情这样了,你会怎么做?我问一位朋友。朋友说,不管了,不就几篇文章吗?用就用了吧。
问到这里。我想也应该明白了为什么网络侵权会蔓延的这么厉害。作者自己的纵容就给网站的继续侵权留下了空间。
他们不肯道歉。不肯给付稿费。我该怎么办?我问律师。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律师说。
但是你最好首先能够证明你就是该作品的作者。你如何证明呢?在这个问题前,就有许多的人停住了脚步。我们可以来问问大家,有几个人在网站上的注册资料是详细真实的?恐怕回答的人语气中都没有太多的自信。在害怕个人资料被泄露出去的普遍担心下,许多网友的注册资料中都有这样或那样的不真实。
然后是取证。律师提供的意见是:你提取的证据要在公证处公正。等我们和侵权网站接触,他们早就一删了之,我们能获得多大的证据?还有朋友一开始就提到的在耗时耗力的官司中,我们赔得起这时间和精力吗?
还有其他许多种种担心。

写在最后

我要声明的是,以上提到的都是真实的事情,其中直接点名的网站都是我搜索到的侵权网站,并且在其中见到了我和朋友们(至少是我自己的)的被盗用的文章。而且这些文章,都没有得到我们的同意,哪怕是一声招呼。
文中提到的这些问题和回答也是事实。其中一些网站编辑的回答有他们E-mail为证。那次采访的一家网站的老总的回答因为时间长了,记录已经被删除,所以省去了他们的名字。但他们也是国内一家著名的网站。
而文中提到的种种事情和说法及理由,我相信大家都有比我更深刻的认识或是感触。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经常写东西的人,哪有文章不被盗用的呢?但在我们的世界里,我们又能注意到有几桩关于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官司呢?我们越是容忍,就越造成了他们的侵犯。
就在文章快要结束的时候,传来了一个好消息:2001年10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高票数通过《中国著作权法修正案》。在《修正案》中,对网络环境下的著作权保护也有了相关规定。其中还增加了司法机关对侵权行为采取临时措施的规定,即诉前禁令。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作品被侵权,可以先不起诉,而是直接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也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和证据保全,以避免打官司时取证困难或者赢得官司后却拿不到赔偿。
有了《修正案》的支持我们还担心什么?这时候,扁豆打来电话,告诉我说,他已经咨询好了律师,也已经保留并公正了所有的证据。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把这些侵权的网站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