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信息化,亟须统一标准 - 曹州结网 - 曹州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44 次) 时间:2001-12-17 17:15:49 来源:曹州 (曹州) 原创-IT

住宅信息化,是城市信息化、社区信息化、家庭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它们之间相互衔接的重要节点。现阶段,我国住宅信息化的建设已经取得一定进展,但是还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有关专家指出——

住宅信息化,亟须统一标准

卞学中

日前,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司长宋玲教授在“信息产业技术创新国际研讨会”上做题为“加速社区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进我国家庭住宅信息化”的主题演讲时指出:我国家庭住宅信息化、社区信息化建设急须统一标准。
住宅信息化也称为住宅智能化,是将建筑技术与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通信技术、自动控制技术相结合,将住宅以及住宅小区的安全防卫、物业管理、信息服务、家庭办公与电子商务等进行智能化系统集成,为居民的生活与工作提供高技术的智能化辅助手段,使居民的居家环境更加安全、方便、舒适、科学、环保。
一般来说,住宅信息化应该具备以下基本功能:
一、 安全防范信息化
防盗报警(住户门窗、周界)、防灾报警(防火、防燃气泄漏、防溢水、防漏电)、访客对讲(可视)与门禁控制等。
二、 物业服务信息化
物业管理综合信息服务(收费管理、信息发布、住户查询、紧急广播)、远程抄收与管理(水、电、气、暖计量与收费)、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等。
三、 综合信息网络
数字通信(电话、传真)、视频传输(公共电视、有线电视、VOD点播)、数据网络(Internet、电子商务、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网上娱乐等)。
四、 家庭生活信息化
家庭网络办公、家电智能控制、室内人工环境调控(室内温度、湿度调节,室内外空气对流调节、室内空气净化等)。
20世纪80年代初,大量采用电子技术的家用电器投放市场并逐步进入家庭,开始称之为住宅电子化;80年代中期、将家用电器、通信设备与安保防灾设备各自独立的功能综合为一体后,形成了住宅自动化概念(HA,Home Automation)。国际上公认,1984年在美国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市建成的城市广场是世界第一幢智能大厦。80年代末,由于信息技术的发展,出现了对住宅中各种通信、家电、安保设备通过总线技术进行监视、控制与管理的计算机系统。1990年,日本在幕张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高水平示范性的智能住宅区。
我国的住宅信息化比美、日等先进国家起步稍晚。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人们对住宅功能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同时随着通信技术、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与普及,住宅信息化的发展也得以飞速提升。在我国的主要城市,已经建立起了部分住宅信息化和社区信息化的示范小区。很多的房地产开发商都把住宅信息化或者智能化小区做为其所开发楼盘的宣传卖点。
但是从各城市已建成的智能化住宅或者智能化小区的情况来看,我国住宅信息化的整体发展水平还不高,尚处在初级阶段。
有关机构在2001年8月,对北京、天津、杭州和成都四个城市共158个新建楼盘的信息化水平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在国家目前对“智能化住宅”没有明确的定义的情况下,市场上对智能化概念的理解是混乱的。综合来看,此次调查的158个新建楼盘中仅有5.5%达到了国家建设部1999年12月发布的《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智能化系统示范要点与技术导则》中规定的低等级标准——一星或二星的信息化水平。
通过对调查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同时结合有关方面专家的意见,我们认为制约我国住宅信息化发展水平的瓶颈主要存在以下方面:
一、 住宅信息化的建设缺少统一标准
住宅信息化的建设需要一个完整的标准体系,其中应包括技术分类标准、产品质量标准、布线系统标准、安全防范标准、物业管理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标准等。
尽管国家建设部早在1999年就颁布了《国家康居示范工程智能化系统示范要点与技术导则》,但这只是对住宅信息化在功能要求上的描述,而关于住宅信息化设计、施工的国家标准一直未能出台。美国、日本、韩国,以及新加坡都有了自己国家的家庭总线标准(Home BUS),而我们却没有。由于缺乏统一的住宅信息化技术标准,使得房地产开发商、系统集成商、产品供应商、物业管理机构、居民住户以及相关的电信运营商、信息服务商对住宅信息化的认知差距很大。这也使得国内的住宅信息化系统平台及产品在设计和生产时缺乏统一的技术考虑。没有一个统一、标准、开放、兼容的技术平台,造成各厂商之间的系统平台之间技术与技术的不匹配,技术与设备的不匹配,设备与设备的不匹配,从而浪费很大的人力、物力、财力。
二、 住宅信息化的建设缺乏统筹规划
住宅信息化的建设绝对不是某个部门、某个行业、某个企业所能够独立完成的工作,它需要国家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行业以及相关企业共同协调、统一规划、确立标准、科学实施。以往各行业部门之间的条块管理已经不适应于住宅信息化的发展要求,原有的行业保护必须彻底打破,以使社会资源得以最优化的合理配置,减少乃至杜绝低水平的重复投资、重复建设、重复施工以及由此导致的重复失败。
三、 住宅信息化的建设亟须实际应用
住宅信息化的建设并非意味着所有信息化的功能要求都必须一步到位,而是应该根据居民的经济收入、生活习惯、文化需求、社区环境等因素的具体情况,根据现有技术的实现状况,并且还要考虑到今后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外界环境的改善,进行全面的综合考虑并合理实施。
住宅信息化首先必须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和现有需求,不能一味地追求技术的先进性而忽略了实际的应用,造成技术与应用的脱节,最后导致应用的缺位。
综合以上认识,我们认为我国住宅信息化的建设应该尽快确立统一的技术标准,并由相关国家主管部门协同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分工,结合各行业各企业的经济和技术力量,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共同推进我国住宅信息化的发展。
我们相信,住宅信息化的发展将会为我国人民创造出更加安全、健康、科学、舒适的生活和工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