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资本 不予“饕餮”做“大餐” - 财金 - 杨宏生

(这条文章已经被阅读了 28 次) 时间:2002-01-07 11:06:33 来源:杨宏生 (三井川) 转载

《中国商报》记者 汤淼

在中国加入WTO的前夜来到中国的维亚康母公司的总裁雷石东,曾毫不避讳的表示,他看重的是中国的人才、资源和市场,而绝非中国的文化企业;他要通过扶持推广中国一流的人才,达到赚钱的目的,而绝不会轻易帮助中国的文化企业打造成世界一流的公司。
这至少向我们传递了国外传媒巨头们虎视眈眈瞄准中国的真正欲望所在—— 抢占巨大的中国文化市场、抢夺中国的文化资源,从而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对一个国家或地区来说,文化资本表现为文化资源累积的厚度和文化资源开发的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它还是考察一个国家或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正因为此,在全世界范围内最大限度的占有文化资本,成为了国际文化产业巨头们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的重要手段。而对于经济资本相对较弱而文化资源比较丰富的中国来说,要在这场与国际文化产业巨头的竞争中最后胜出,最好的办法莫过于抓住机遇,发展自己。
背景:“传媒汇流”导致文化产业巨头的诞生

“传媒汇流”是导致文化产业巨头诞生的理论背景。所谓”传媒汇流”,是把数字技术当作一切信息资源形态和媒体形态的基础,它为与信息有关的一切产业提供一个统一的平台,大众传媒(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音像等)、通信(有线与无线),以及信息业(计算机与网络)因此而汇合为一,通过统一的宽带系统,为”用户”提供服务。例如,以往报刊杂志是主要依赖纸介、录音录像主要依赖唱片或磁带等电磁模拟性介质,但在数字化技术中,这一切均可以被赋予一种高保真的数字化形态。
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研究员张晓明与章建刚共同认为,“传媒汇流”导致的一个重要后果是使许多以前各自为政的企业产生了”跨产业”、”跨平台”、甚至是”跨部门” 的合作动机。它由此对传统媒体起到了一种”解放”作用:破除了不同传媒间的传统壁垒,信息资源共享。这引发了传媒业在全球范围内的重新整合和竞争。

这种整合与竞争的结果就是由传媒、电信、信息业的汇合产生了一个空前巨大的新兴产业部门,并在这个产业领域里,诞生了一批空前绝后的”巨无霸”式的企业。有资料显示,当今世界上95%的文化市场,被号称为世界9大媒体巨头引导下的全球50家媒体娱乐公司占据。这9家媒体巨无霸依次是时代华纳公司(1998年销售额285亿)、沃尔特·迪斯尼公司(1999年销售额234亿)、新闻集团(1999年142亿)、贝塔斯曼公司(1999年141亿)、维亚康姆公司(1999年120亿)以及索尼公司、TCL、环球公司和日本广播公司,它们共同支配着全球文化市场。
这些文化产业的巨头们擅长于充分利用这些已经掌握了制造、传播、消费文化产品的渠道,对某一文化资源进行全方位的开发。譬如,迪斯尼制作一部影视产品,既可以将其在不同的传媒上推广,也可以同时制作该节目的副产品,出版有关的书刊画报,建立主题公园,在连锁零售店中出售与该节目相关的玩具或时尚物品等等。在这些渠道逐步通畅之后,他们开始感到了运行于这些渠道之中的内容过于贫弱。于是,他们不仅将自己的文化产品推广到全球,还将一些经济相对落后国家的文化资源挖掘出来,加以开发利用。
据1999年8月6日《环球时报》载,目前传播于世界各地的新闻,90%以上是由美国和西方国家垄断的。美国控制了全球75%电视 节目的生产和制作,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电视中,60%–80%的节目来自美国,几乎成为美国电视的转播站,而在美国自己的电视中,外国节目的占有率仅有1%–2%。美国影片产量占全球影片总产量的6%–7%,但却占据了时间总放映时间的50%以上。另据估计,全球互联网中的中文信息不足万分之一,而不受西方控制的英文信息也不到万分之一。
担忧:我们的高科技搭台 别人的高文化唱戏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文化产业也取得了相应的发展。日前,为了应对中国加入WTO带来的挑战,又悉心打造了一批文化产业的”航空母舰”,这些都体现出了我国文化产业的颇具规模。但是根据中国社科院专家们的分析,我国的文化产业存在着硬件发展迅速,内容制作却严重短缺的现象。
以最能代表文化产业状况的视听技术产业(音像业)的情况为例,我们先是放任硬件市场混乱发展,在过渡性技术的基础上(各种VCD机)形成了巨大的硬件消费需求;继而固守音像制品生产管理的陈旧体制,使盗版产品大行其道,使软件市场(音像产品)出现了更大的混乱。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居民拥有的可用来消费视听产品的硬件设施大约是:电视3.5亿台、CD机1000多万台、VCD机3000多万台、LD影碟机500多万台、多媒体电脑1500多万台。 再看中国影视业,我国的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已达91·6%,全国的有线电视用户高达7700万户,这些硬件设施构成了的巨大市场需求,但是却没有相应丰富的文化产品投放给市场。而美国1998年的电视、电视制作及带动相关的录影带、音乐出版行业总收入却达到了600亿美元,占美国出口的第一位,其中120亿美元是由影视业直接创造的。
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积累了难以估价的文化资源。以现代经济和技术手段开发这些文化资源,就有可能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文化产业,从而在全球的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定优势。但我们面临的问题是,文化资源虽然丰富,但文化资源的商品转化率却很低,文化产品的精神内涵和艺术精致程度也很低。于是致使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从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挖掘题材,并且把它们变成自己的品牌,谋取了巨大的经济利益。如中国是世界上著名的恐龙蛋化石之乡,好莱坞拍摄的巨片《侏罗纪公园》和续集《失落的世界》采用了中国的恐龙蛋化石资料,让全世界的孩子和大人看得惊叹不已;花木兰是中国历史上的巾帼英雄,迪斯尼公司则用这个素材拍摄了动画大片《花木兰》,并融汇了大量的中国古典文化资料,当他们将这张”中国牌”打向世界市场,仅在上海的票房就达230多万元;据说,迪斯尼公司最近又盯上了中国四大古典小说之一的《西游记》,开始组织人马,准备拍摄《悟能的力量》。
据悉,美国的好莱坞公司在中美WTO谈判成功之前,就对中国城市居民的文化消费需求进行了详尽地调查研究。他们不仅买了大批中国影片,研究中国观众的观赏兴趣,而且通过派往中国的大量公司人员,对不同观众的观片时间、服务要求以及可接受票价等,进行了细化的调研。
中国用20余年的时间完成了信息通讯设备的基础建设,但是软件上却缺乏有竞争力的文化产品。中国社科院的专家们,将此形容为”我们的高技术搭台,别人的高文化唱戏”,并指出我国已经成为了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在今后的3年内,我国进口电影的数量将会逐步增加,在文化产业的其他领域里也会相应发生较大的变化,如果这种局面依然得不到改善的话,将会使我国在即将到来的全球文化角逐中处于十分不利的战略地位。
策略:解放文化生产力
怎样才能实现文化资本的迅速积累和有效运营?中国社科院的专家们认为,惟一的途径就是,解放文化生产力,并且应着重中从如下几个方面入手:
首先,我国文化资源的配置方式必须进行全面改革。应该打破部门、行业、地域之间的壁垒,实施文化产业的资产重组,盘活国有文化资产,达到资源利用最大化。特别是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之间的结合。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的合并是一个强烈的信号。可以预见,它们合并后成立的公司,必将依赖它们在信息传播方面的强大优势,以过去所没有的广度和深度,把美国的文化和美国的价值观传播到地球的每一个角落。我们也必须尽早启动这项工程,利用网络技术,把丰富灿烂的中国文化传送到全球每个消费者面前。
其次,做好市场调研,培养”全球意识”。以前,我国的文化市场存在着文化产品生产和文化服务提供的盲目性,从而形成了一方面是相当多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没有销路;另一方面是广大消费者多方的文化消费得不到满足。因此,我们要以最快速度和最大动作,摸清中国城市文化消费需求,并切实按照文化消费需求来组织文化产品的生产与文化服务的提供。同时,我们的眼光还不能只盯住国内市场,还应对国外市场也进行广泛的市场调研,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如何将古老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转化为适应现代中西方观众需求的文化服务产品。
再次,要大批量地培养文化产业方面的各种专家和经营管理人才。文化产业是高科技与高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对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人员的文化素质和能力结构要求非常高。而人力资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也是我国文化资源的一部分。目前,国外文化产业巨头,要在中国争夺人才的想法,已初露端倪。据悉,时代华纳已经委托北京大学培养高级经理人员。人才流失对于人才准备不足的中国文化产业来说,意味的是更加严重的贫血。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管理系胡惠林针对这个问题提出,依托高校和学术界的现有力量和资源优势,把对文化管理与文化产业高级专业人才的培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的目标中,纳入国家公共管理硕士体系,形成从本科到博士生教育的人才后备资源高地。

最后,还要加强法制建设,目前,政府对这一方面的力度有所加强,《著作权法》、《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电影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规的相继出台,再加上其他各种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基本上做到了文化市场有法可依,可以对外开放,同外国文化产品竞争了。目前中国文化部正在加快制定《文化市场法》,保护尚显稚嫩的中国文化产业。

中国文化部坚持“入世”后市场准入的“对等原则”,修改与WTO不相适应的法律,并根据世界服务贸易的例外和保障条款,尽快制定有关影视业等文化产业的保障条款、产业政策及法规,以保证文化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关人士认为,“入世”后,中国本土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的进程必然会加快,并带动起相对滞后的文化法制建设,从而提升中国文化产业的分量,在世界文化市场上争取重要地位。